快讯摘要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屯矿因甲烷传感器违规调校及不当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遭责令停业整顿3日,并处罚款250万元。
快讯正文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屯矿面临停产整顿及罚款】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新屯矿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近日被责令停产整顿3天,并处以2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2023年11月,新屯矿被发现擅自将井下多个甲烷传感器设置为"调校"模式,以阻止报警数据上传,违反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时,该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不当,列支了实际未施工的一级回风系统改造费用153.03万元。新屯矿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依据相关规定,新屯矿被合并责令停产整顿,并被处以250万元罚款。在此期间,矿方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安全法规。新屯矿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地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法定代表人为于常伟。此次停产整顿及罚款,无疑将对新屯矿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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