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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汇安浩阳三年持有(015602) 正式发行,募集期2023-09-18至2023-11-21。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基金经理吴尚伟,投资经理年限7.96年,历任管理基金数11只,在任管理基金数4只,在管基金总规模14.97亿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17年期货、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市场部投资顾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21年12月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权益首席研究官、基金经理。
此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此基金若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此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此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此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中提供的意见与评述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的任何操作建议或推荐,依据本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投资或行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基金经理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产品业绩的预示或预测。